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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免费提供塑料袋 市民:别太贵收钱无所谓

作者:冉姝 陶论…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3

 

漫画/王启峰

    国务院下发通知,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从今年6月1日起,市民到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购物时,将另外花钱买购物袋了。我国开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通知称,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中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

    禁用薄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

    《通知》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发改委要抓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质检总局要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卖场禁止提供免费塑料袋

    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

    生产违规塑料袋面临停产

    《通知》特别要求,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记者 樊英)

    各方反应

    超市:将尽可能制定合理价格

    昨晚9时,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成都几家超市负责人。家乐福超市中西区媒体经理黄蕾表示,家乐福一直注重环保营销,并早于其他超市引进了环保购物袋,每个售价3元,普通塑料袋采用的也是可降解材质。《通知》下发后,家乐福将及时在店内张贴公示,提醒市民尽量使用环保购物袋。

    伊藤洋华堂广报室许部长表示,如果国务院对塑料购物袋的价格没有规定,商场肯定只会收取成本费。

    好又多超市负责人唐先生表示,将在近期内就有偿提供购物袋的实施细节进行商定,制定合理的购物袋价格。

    市民:只要不是太贵,收钱也无所谓

    记者在红星路步行街上的伊藤洋华堂发现,超市专设了一个环保购物袋通道,顾客只需花5元钱就可以购买到可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不过据记者观察,购买者寥寥。

    “收不收钱无所谓。”刚买了一大袋食品的韩先生告诉记者,只要商家收取的塑料购物袋费用合理,就可以接受,“总不可能一个袋子收1元钱哦。”

    同样是买了一袋食品的刘女士则表示不能接受为购物袋埋单。“我买了东西,塑料袋的使用费应该是包含在商家利润里的,凭啥子还要我埋单?再说了,要控制白色污染,应该找合适的替代品,不能一味收钱了事。”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消费者中,大部分市民还是很支持环保的,但说到要为购物袋埋单,多数人表示不太能接受。

    环保专家:治理白色污染,光限塑料袋还不够

    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韩才义表示,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政府推行环保、节约资源的一个举措。至于将加大消费者负担这一问题,他提示商家可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市民优先使用环保购物袋。

    韩才义表示,推行环保,仅限令塑料袋还不够,政府应当完善公共设施建设,从本至末地治理白色污染,避免白色垃圾禁而不止。此外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让市民明白,环保比图方便更重要。(记者 冉姝 陶论 记者 吴宇宸 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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